我不知道部長是真的這麼說,還又是媒體斷章取義,今天教育部長說出「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我想,果真如此的話...台灣的教育宣布投降了。

當體罰與處罰被教改團體與教育部模糊分際,學校對學生的輔導管教被無限上綱地限縮之後,終於校園事件不再以教育的方式處理,而要訴諸司法途徑。
我們可以想像,有一天學校不是通知家長到學校商談學生行為問題,家長接到的電話會是這麼說的:「某某先生!請到某某派出所協助貴子弟製作筆錄,貴子弟因涉及霸凌暴力行為,剛剛線上警網已經將貴子弟帶到某某分局了!」
教育部宮了學校,然後把學生送進警察局,其實下一步教育部絕不可能高枕無憂,反而緊接的教育部可能要先再開個全國教育會議,界定一下何謂「霸凌暴力行為」?最好會中還邀集司法單位,否則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又要為了家長的投訴案件先吵一架...「究竟打成什麼樣子叫霸凌暴力行為」?

前幾週,訓導處邀請鄰近高中的教官來做「反毒宣導」,類同業的教官鉅細靡遺、無私地將「偵毒」過程分享,我才知道現在的教官多沒有公權力,卻仍必須在校園裡與黑幫、毒周旋。警察機關隨時可以在大馬路邊「擴大臨檢」,憑直覺攔查來往人車;教官們卻在九成肯定之際,還得兜大圈子與學生爾虞我詐...因為,教育部向來只與「選票」同陣線,萬一陷入沒處理好,陷入羅生門,大家都可以肯定「教育部絕對不會與學校站在同一陣線」。
長久以來,教育部告訴學校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卻從來沒有明確地告訴學校「應該做什麼?」就像新竹霸凌事件,只告訴學校「要處理」、「不能退學」...但「教育專業凌駕且指揮全國教育團體」的教育部卻沒說清楚「請學校如何做」。

有人戲稱「教育部是台灣教育最大的亂源」,雖誇大其辭,卻有幾分傳神。這一年來,我們被強迫參加「健康促進研習」;公文三令五申「注重品德教育」...請問,是誰把健康教育、生活與倫理的課程份量限縮?又將之由正式課程中刪去?然後又編大筆預算來提倡?也許,過去過度強調「認知」,讓原本應當首重實踐的課程淪為考試科目;但也不應該就此將其地位貶抑,請問「沒了認知,要如何實踐?」

也許,霸凌的問題不該光讓學校揹黑鍋;也許,教育部應該挺直腰桿,請求立法院訂定真正的家庭教育法,不是一部「光要求學校」的法典,不是光要學校在有限的學生學習時間中硬撥出四小時來配合,而是要求教育部為了家庭教育修正課程!而是強制那些「不知道自己孩子做了什麼事」、「管不動孩子」的家長來上上親職教育課程,真正為孩子的行為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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