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快20年行政人員,一直以為機關大印由上級機關配發之後就可以使用。而且黃銅大印堅固異常,除非刻意污損,否則要用壞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沉重的大印用了不知道多少年,每次蓋章的時候都會想起故宮裡展示的傳國之璽,有一天會不會我手上這顆學校的印章也會典藏在博物館裡?算算他也年代久遠,印邊刻著「台中縣政府監製、中央印製廠鑄造」、「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五月換發」...65年,我還在唸國小的時候...從沒料到有一天能看見這關防換新。

縣市合併之後,關防遲遲未配發下來,我們沿用舊關防,再加蓋「留用」兩個字。多年的習慣害我常常忘了「留用」兩個字,等公文、收據到了對方機關後被退回來,才匆匆用比加上去。前幾天,千盼萬待的新機關關防終於配發到學校。新關防用精緻的木盒裝著,一看見這木盒,我終於明白為什麼機關首長交接時都是交接個四方盒子,原來印章真的有穿衣服來...只是,我從沒見過舊的盒子,年代久遠師父交徒弟、徒弟再交給徒孫,盒子也不知哪去了。新印章的四角有腳,必須找家金飾店磨去、挑個黃道吉日才可啟用。同時,舊關防也必須加以破壞,然後交回上級機關去。我想,很多人當公務員大概也沒機會見識到...還真是幸逢縣市合併也才得以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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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idw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