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刻意做功課,純粹以一窺究竟的想法來到虎尾。一由公安路左轉林森路,立刻被高聳的塔樓吸引,心中原本還懷著唯恐在布袋戲博物館失望的心情豁然開朗,再如何...見到合同聽就不虛此行。後來,在布袋戲博物館享盡閉門羹之後,更是在合同廳裡找到慰藉。

合同廳就在布袋戲博物館對面,逛過大街,幸好合同廳並未如博物館一樣補休假,大門敞開迎接著我。在台南合同廳,塔樓大門是派出所的值班台,威武嚴肅,不想也知必然門禁森嚴。而虎尾合同廳由外牆上的帆布廣告就知道...他早已化身虎尾鎮重要的展演空間。既然公開,當然要伺機恣意地發掘其中的美麗與神祕。

從塔樓的大門進入,右手邊擺滿腳踏車,是虎尾鎮免費腳踏車借用的辦公室,角落擺了幾張辦公桌,用屏風擋著。塔樓右邊是另一個展覽空間,正展著地方特產。顧攤的媽媽見到我立刻熱心地打招呼,看來外面雖然熱鬧,裡面卻除了三位職員之外別無他人。她介紹展覽、講解虎尾鎮,也指著海報邀請我過幾天來參加虎尾玉米節。

我不斷地尋找樓梯,心底也做好隨時遇見「遊客止步」的準備。在塔樓正下方有個小門森鎖,我一直以為那裏鎖著一道小梯可以直達塔樓屋頂。只好順著樓梯上二樓,二樓是另一層展覽空間,看得出右手邊展覽書法作品,不過此時並不開放,僅能由玻璃透明處窺看得知。左手邊房間空蕩蕩,擺幾張會議桌椅,牆上鑲著一只厚重的保險箱,鐵鏽已經染黑箱面,看起來更顯厚重。房間一角,白色欄杆圍著地板上的透空圓洞,原來合同廳曾經進駐過消防隊,當火警警報拉響,消防隊員們應該就由這裏迅速滑至一樓著裝以出發執行勤務。不過,最扣動我心弦的是...竟然玄關還有樓梯通往頂層,沒有阻擋的指示牌,也沒有虎視眈眈的工作人員...既然沒有不得進入的表示,那就「歡迎光臨」。



樓梯的迴旋隨著建築物變窄,磨石子扶手沒有因為是通往頂樓非開放空間而以較便宜的建材代替,依舊嚴謹地做出弧形,並細心地打磨光滑。
終於,進入有四面木頭窗框大窗戶的瞭望塔樓頂端,虎尾合同廳在當時號稱虎尾三座最高建築物之一,即使在今天高樓林立的虎尾鎮,她依然享有優越的視野。擁擠的林森路在塔樓窗眼中彎曲蜿蜒扭出優美的線條,由上而下俯瞰拉出距離,擁擠的虎尾街頭忽然被距離拉出美感,尤其是獨特的角度。
塔樓通往陽台有扇木頭門,用鐵栓拴上,拉開的時候ㄍㄧㄍㄧ乖乖作響,我擔心樓下的職員聽見會衝上來干涉,小心翼翼地拉開,但那聲音既親切卻又響亮地在我心頭迴盪。開了門,門外的欄杆僅僅最上緣以水泥欄杆圍住,下方則以木條方格架構。令人腳底發麻,卻又不願意輕易放棄,我拿著相機靠緊窗戶,堅持繞完塔樓一圈。





















1939年 落成;為消防隊與派出所合署辦公之廳舍。
1945年 國府來台後仍為消防隊與派出所之辦公處所;但二樓為中山堂,是重要之集會場所。
1976年 改為軍公教福利中心。
2001年 雲林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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