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沒進店裡點盤鵝肉解解饞,只因為兩個人點不了一桌菜,沒變化的菜色徒留遺憾而已。於是兩父子就坐在對街的車上聽音樂、畫圖,古人有「畫餅充飢」,那小犬與我算不算「畫鵝解饞」?畫了店門口大景,忽然覺得自己怎麼像替鵝肉店畫看板一樣?是不是應該向店門口招呼客人的老闆討賞去。講鵝,不知道有沒有記錯?王羲之好鵝,拿寫出來的字換鵝去;而我,可不可以拿這張明信片「換鵝」?心裡這麼想卻不敢輕易嘗試,老闆的記憶力強,幾次光顧之後就把我當熟客,如果「換鵝」不成反被當成「瘋子」,那下次鵝癮犯了想打牙祭卻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可就得不償失。

畫完,偷偷比較兒子的作品,乖乖...好小子真是把慾望表露無遺,他一張明信片光畫一隻肥美的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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