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外頭的馬路忽然被劃上「自行車專用道」,而且就一路由東豐腳踏車道往市區延伸,印象中直到火車站前廣場。才納悶沒幾天,又發現路邊多了豪華的指示牌,牌上標著「豐原市自行車道」。

剛畫的那幾天或許是施工單位事先通知,的確迅速完工。但這幾天這畫在道路角落的「自行車專用」上又停滿了沿線住戶的座車。不知道這又是哪個單位想出的「妙主意」,還是這又是「擴大內需方案」的產物?其實這是條平均寬度約四米的小路,畫了專用道就只剩下一步轎車可以通行的寬度了,看來汽車駕駛即使願意遵守腳踏車專用道的標線也有心無力。誇張的是過沒幾天,馬路對向也畫了對向的「腳踏車專用道」,這下子可好,中間車道的部份就剩下30公分,我們每天在這邊出出入入的住戶傻了,莫非我要開臺「變形金剛」上下班了。更可怕的是,這些線不知道具不具交通規則的效力,如果遇到個不讓路的「基本教義騎士」,我該怎麼辦?萬一在這上面發生交通事故,千錯萬錯就都是開車的人的錯?況且再往郊外走,專用道就頂著路緣設置,騎士變成必須冒著路邊住戶突然衝出門緩衝空間不足的危險。同時,路邊盡是凹凹凸凸的人孔蓋與柏油路邊緣,尤其那柏油路邊緣高高低低,有時還為了遷就叉路而高低起伏得像雲霄飛車的鐵軌。如果我是「單車族」,我鐵定不會順著他們畫的專用道走。

上星期到縣政府開會,在臺中縣服務的人都知道:縣政府週遭停車大不易。我想既然有腳踏車,何不悠閒地踩著踏板去開會?可是...我總不能把車子扛到五樓吧,印象中縣府也沒有腳踏車停車場的設置。今天與同事閒聊,他說最近台北市開始準備拖吊腳踏車違規停放,可見「騎腳踏車」再台灣已蔚為一股風潮,但是被拖吊的車子該如何領回?我怎麼證明那部腳踏車就是小弟的?還是進保管場...中意的自己挑?騎好一點的車子就像台3線上騎重型機車的人一樣,基本上「騎車」就是「活動」本身,不太可能離車長時間活動。而我當然也不可能將登山車丟在縣府門口與摩托車並排,然後搭電梯上樓開會2、3個小時。恐怕開完會,我就要蹲在門口跟警察杯杯哭訴,並且語帶哽咽地描訴愛車的長相了。臺中縣號稱有「兩馬文化」,製造捷安特的巨大公司也在縣內,但我要騎腳踏車到縣政府開會竟然有這麼多的顧忌與不敢。

一個好的政策形成不能各單位各行其是...管觀光的不管交通,館停車場的不管節能減碳,沒個統調就永遠「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了。如果,花在我家門前劃標線的錢能花在豐原市公所門前整理出個「腳踏車專用停車場」,然後再花一點小錢請個失業的民眾來看管,或者依使用者付費原則酌收停車費,我會願意騎車來開會。至於我家門前:主管單位只要花點小錢設置「注意單車騎士」的警告標誌,為了「保百年身」我會小心開車禮讓他們的,畢竟「撞傷人」勞神又傷財。同時,政府單位也可以有錢沿著這小路鋪一程美美的柏油,應該騎車的人會感謝德政,主政者也因為政策的創新又獲得宣揚政績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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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idw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